怀远县淝河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怀远县淝河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淝河乡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淝河乡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怀远县淝河乡人民政府,邮编:233432,电话:0552-8971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乡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3727条,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5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2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3条,规划计划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条,建议提案办理11条,机构领导19条,机构设置5条,人事信息8条,财政资金137条,应急管理34条,精准脱贫19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4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1条,行政权力运行5条,招标采购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86条,政策解读3条,回应关切13条,监督保障4条。
(一)主动公开
(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政策解读方面,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围绕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领域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关联同步,并采取多种形式,将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用图片、新媒体等形式展示在网站上,用简单易懂的形式,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动向。回应关切方面,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专人负责,及时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并针对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养老服务、脱贫民生等问题,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及时做出回应。
(二)强化权力监督,着重做好决策和执行公开工作。
1、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决策制定前,通过乡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并将征集反馈及时公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保证制定切合民意的政策文件。及时发布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内容、项目进展、过程成效等信息,由传统的信息引导型转化为服务型。
2、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的原则,在具体运用过程中,注意把握好分寸。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
我乡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乡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结合我乡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最大力度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我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建设淝河乡政务服务中心,创新基层管理机制,建立三农服务新体系。一是增强服务功能。加强硬件建设,本着实用、节俭、便利的原则,突出公开与服务功能,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审批资源,科学设置窗口。二是坚持公开透明。我乡将所办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办事信息及时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县政府政务公开整改会,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开展学习新条例的会议,落实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成果推广的相关信息等等,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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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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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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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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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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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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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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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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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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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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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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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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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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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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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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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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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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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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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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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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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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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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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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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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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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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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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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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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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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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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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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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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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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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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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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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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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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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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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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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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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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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部门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2、落实力度不够。部分部门信息公开意识不强,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一定距离。
3、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需加强。政务公开专门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整体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各部门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推进五公开专栏建设,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
2、完善政务公开催办机制,增加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日查网月度通报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维护监督管理力度。
3、进一步压实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部门站所,责任到人,继续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上传各栏目信息,将考核重点转向重点领域及发布信息质量上,以考核促工作落实,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增强工作推力,确保政务公开取得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