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有关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蚌埠市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蚌埠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蚌埠市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应急函〔2021〕490号),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徽省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安徽省特种作业考评人员和考评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考试考务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考试考核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整顿管理不规范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淘汰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和中介机构,查处培训制度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考试质量。
二、责任分工和整治内容
在2021年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大排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安全培训机构、中介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专项整治”;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
(一)安全培训机构
1.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不健全、专(兼)职师资力量不足、固定培训场地及教学设施不满足要求等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基本条件的情况。
2.是否存在未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组织教学培训,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学时、模拟真题代替理论培训、实操实训流于形式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档案、档案不规范甚至档案造假的情况。
4.是否存在与中介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勾结,举办“包过班”,参与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收取高价培训费、考试费的情况。
(二)考试机构和考试点
1.是否存在考试管理制度不健全、理论和实操考试场地、设备不达标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情况。
2.是否存在从事与所承担考试任务有关培训活动等教考不分离的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制定考试计划,未严格按照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的情况。
4.是否存在完全以问答代替实操考试的情况。
5.是否存在未安排监考、考评人员进行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考务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纵容或直接参与考生作弊,甚至组织考生作弊的情况。
6.是否存在未进行考试全过程录像,录像资料未建立档案,考试数据采集格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考试档案造假的情况。
7.是否存在特种作业实操考试未按照《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组织的情况。
(三)生产经营单位
1.是否存在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未按计划实施培训的情况。
2.是否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情况。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经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情况。
4.是否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整体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2021年12月-2022年3月)
1.安全培训机构。要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及《安全培训机构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自查表》(附件1),对2019年1月以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边查边改,形成自查报告。
2.考试机构和考试点。要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及《考试机构、考试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自查表》(附件2),对2019年1月以来考试工作开展自查自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自查自改完成后形成自查报告。
3.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全面自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通过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核验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真伪;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项落实整改。
(二)执法检查(2022年4月-9月)
市应急管理局将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督促指导,对辖区内所有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中介机构,尤其是黑中介与培训考试机构相互勾结,加收培训培训考试费用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视情组织互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对辖区内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等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整理阶段性执法检查情况,自2022年5月至9月,每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清单》(附件4),书面总结报告于2022年7月22日前报送市局。
(三)总结提升(2022年9月-10月)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查摆问题、剖析案例、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标本兼治举措,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填写《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2022年9月23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552-204030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站位,压实目标责任。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摸清辖区企业底数(五河县、怀远县、固镇县、淮上区不低于120家,高新区不低于90家,禹会区、龙子湖区不低于60家,蚌山区40、经开区不低于30家),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台账,做到动态管理,并及时将辖区摸底排查企业名录报市局。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将专项整治作为为民惠民的一项务实举措,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要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整治措施,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严格监管执法,强化综合治理。要严格依法依规,修订、完善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持续加大处罚打击力度;同时,进一步提高属地执法检查覆盖率,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自主开展执法检查占比不低于80%。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实施惩处。发现安全培训机构和中介机构扰乱或垄断培训市场收取高额培训费的,要将有关证据材料移送机构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发现安全培训机构与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相互勾结,组织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将问题线索移交地方公安部门查处;发现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过程“放水”,纵容、参与考生作弊的,要视情况严重程度,暂停、取消考试机构和考试点考试资格。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政策宣传,积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要通过举报专线“12350”、政府网站举报窗口等,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信息。
(四)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整治成效。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务求整治成效。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安全培训考试制度体系,强化基础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培训质量,规范考试管理,推动安全培训考试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1.安全培训机构“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自查表
2.考试机构、考试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自查表
3.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4.各县、区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清单
附件1
安全培训机构“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自查表
安全培训机构: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事项 |
对照检查要求 |
认定方法 |
自查得分 |
现场审核 |
基本要求(20分) |
(3分)能够独立或者经授权承担法律责任。 |
查阅机构成立的批文、法人登记证书等材料,查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机构章程;授权承担法律责任的,需查阅正式授权委托书。无上述内容的,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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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够满同时满足6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后勤保障设施。 |
现场查看:1.教室及后勤保障设施能否符合要求;2.查阅教学设施设备是否为自有。 不满足规模要求的,每差5人扣1分,扣完为止;设施设备属于租赁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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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应具备与所培训作业类别相适应的教学场地和实操条件。 |
现场查看:1.对照培训大纲查看实操实训场地,每个工种能否满足同期30人及以上规模培训需求;2.查阅实操实训设施设备是否为自有。 相应工种不满足实操实训设施设备条件的,不得开展该工种的培训;不满足规模要求的,每个工种扣3分,扣完为止;实操实训设施设备不是自有的,扣5分。 不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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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培训场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且符合消防等相关规定要求。 |
查阅培训场所现状消防合格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得3分;无法提供消防证明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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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30分) |
(5分)配备3名以上专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 |
查阅机构名册及社保关系,每缺1名专职的,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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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具有5名以上熟悉安全培训教学规律、掌握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专职教师,专(兼)职教师应当在本专业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专职教师中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
查阅师资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及社保关系,以及教学经历证明材料。每缺1名专职教师扣2分,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5分,教学经历不足5年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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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应具备与所培训作业类别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专职教师;专(兼)职教师应当在相应作业类别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 |
查阅师资证及社保关系,以及教学经历证明材料。每缺一个工种的专职特种作业教师的,扣5分,扣完为止;教学经历不足5年的,酌情扣分。 不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此项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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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20分) |
(10分)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 考核管理、教学质量控制、培训评估、档案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
查阅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每缺一个制度扣2分,扣完为止;查阅制度执行记录台账,无台账的扣5分,台账不全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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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建立课堂管理、教师授课、实训指导、教学反馈、考试通过率等教学评估考核机制。 |
查阅教学评估考核机制是否健全,无考核机制的,此项不得分;评估考核机制不健全的酌情扣分;无评估考核台账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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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30分) |
(10分)建立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内容完成理论、实操培训承诺制度,对培训成效负责。 |
查阅培训档案,实际培训学时与培训大纲规定学时相比较,学时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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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年度培训人数统计,建立“一期一档”培训档案,保证培训档案的真实性。内容包括办班通知、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学员考勤表、教学计划执行表、学员对培训管理和教师满意度测评表、学员考核情况表、学员培训质量反馈表、电子教案、培训过程电子监控录像、培训班总结等。 |
查阅培训档案,每缺一项资料的,扣1分,扣完为止;每缺一位学员资料的,扣2分,扣完为止;发现培训档案作假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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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现场审核:现场查看、查阅佐证资料。
2.对得分90以下的,发整改函,对整改情况再复核。
3. 3月31日前自查表连同自查自改报告一并报送。
附件2
考试机构、考试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自查表
考试机构(考试点):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事项 |
对照检查要求 |
认定方法 |
自查得分 |
现场审核 |
基本要求(35分) |
(6分)具有完备的安全生产考试工作制度,以及健全的实操考试操作规程。 |
查阅制度及操作规程,不健全的,扣3分;缺制度执行台账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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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设,确保无安全隐患,符合消防、建筑安全有关规定。 |
对考试点现场进行检查,存在通道不畅、光线阴暗等安全隐患的,扣3分;无消防、建筑安全相关证明材料的,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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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必须设置不少于1个计算机理论考试考场,考试用计算机不少于30台并保持完好,各考位之间应设置有效的间隔设施。 |
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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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设置不少于1个工种实际操作考试考场,配备的设备器材应满足实操考试要求,其中低压电工实操考试工位不得少于20个;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不少于10个;高处作业不少于6个;高压电工不少于3个。 |
现场查验,每缺1个考试工位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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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15分) |
(10分)考试点入口处应安装人脸设别设备;每个理论、实操考场安装网络摄像机,全方位监控,全程录像,实时上传。设置专门的监控室,配备专人承担考试期间的监控值守,并负责考试视频录制与保管。视频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
现场查验,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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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考场应当设置公示牌、安全指示标志、安全警示标语、考场纪律及相关考试要求等。 |
现场查验,每缺一项标志标识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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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10分) |
(10分)配备不少于5名考务工作人员,其中专职不少于3名,应有考试设备设施维护专业人员。 |
查阅机构名册、社保关系及任职文件,每缺1名专职考务人员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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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20分) |
(10分)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培训机构人员不得参与所承担培训人员的考试工作。严格按要求制定考试计划,并按照考试计划、考试标准组织考试。 |
通过现场抽查、视频巡查,以及查阅培训考试档案,发现有此现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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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履行考试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考试过程管理;与培训机构分清角色、明确职责,严禁利用考试点的便利,把社会上未经专门培训或培训学时严重不到位的生源直接申报考试。严禁完全以问答代替实操考试。 |
经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属实,未履行考试工作职责,存在上述严重问题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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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20分) |
(10分)严格落实考试纪律要求,安排监考、考评人员进行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严禁考务人员纵容或直接参与考生作弊,甚至组织考生作弊。 |
通过现场抽查、视频巡查等方式,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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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年度考试人数统计,考试应全过程录像,录像资料建立档案,考试数据采集格式规范、信息准确,考试档案真实无误。 |
查阅台账资料,考试档案不健全的,扣2分;学员证书信息存在错误的,每次扣1分;不及时纠错导致学员投诉到市局或省厅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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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年度内存在发生考试违规违纪情形,被省市考试机构通报情况。 |
考试点因违规违纪被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省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被通报暂停考试资格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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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现场审核:现场查看、查阅佐证资料。
2.对得分90以下的,限时整改,对整改情况再复核。
3.3月31日前自查表连同自查自改报告一并报送。
附件3
安徽省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安全培训机构 □考试机构、考试点 □生产经营单位)
填报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处理情况 |
作为典型 案例曝光 |
淘汰/取消/暂停 |
其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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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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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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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家 |
( )条 |
处罚()起( )万元 |
( )家 |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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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按照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生产经营单位三类,每个类别分别填写一张表。
2.“其他”内填写移交市场、公安等部门具体情况,或其他需要另行说明的情况。
附件4
各县、区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清单
填报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县区 |
企业名称 |
存在问题 |
整改(处罚)措施 |
进展情况 |
报送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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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自2022年5月至9月,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每月5日前将执法检查工作清单报市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