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财政局2022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 | 事项 | 检查 | 检查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对象 | 类别 | 方式 | 主体 | ||
1 | 会计监督检查 | 会计监督检查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检查行业及范围依据当年的财政部、财政厅的具体文件通知)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县级财政部门 | 1.《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 |||||||
3.《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九条 | |||||||
备注:事项类别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检查主体根据层级确定;检查方式自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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