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超同志任金融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金融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武超同志任产权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静同志任市财政支付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金融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