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蚌埠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蚌埠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蚌国资委〔2023〕4号,以下简称交易办法)自2023年1月9日起施行。现将《交易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国资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交易办法》。
《交易办法》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及《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皖国资产权〔2016〕1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目前国家、安徽省及部分市均制定出台了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相关办法,为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国资委出台《交易办法》,着力推动向“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方式转变,从制度层面谋划简政放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国资委在参照省有关办法的基础上,充分学习借鉴合肥、芜湖等市相关经验,结合工作实际起草《蚌埠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初稿)》。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市国资委组织相关科室反复讨论修改,并与省国资委相关处室进行沟通。2022年8月29日,书面征求了市人大、市政协、市直有关单位和市属企业意见。2022年11月30日,市财政局(国资委)党组集体研究形成《交易办法》(送审稿),《交易办法》(送审稿)先后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12月30日,《交易办法》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1月9日,正式印发《蚌埠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蚌国资委〔2023〕4号)。
四、工作目标
通过《交易办法》出台,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促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提供政策指导和操作规范。
五、主要内容
《交易办法》共分九章,七十七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则和审批权限部分。主要阐述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遵循原则、适用范围、名词释义、国有资产交易需要遵守的相关要求以及明确了一般情况下各级人民政府、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关于产权转让、增资等事项的审批权限。
(二)主要内容部分。分别对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企业资产转让、企业资产租赁等资产交易行为的决策程序、申报所需材料、交易方式及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具体如下:
1.企业产权转让。对产权转让的决策依据、转让方案、审计、资产评估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产权转让的原则、信息披露方式、非公开协议方式适用情形等事项。
2.企业增资。对企业增资的增资方案、决策依据、审计及资产评估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企业增资的信息披露方式、增资交易程序、非公开协议方式适用情形等事项。
3.企业资产转让。对企业资产转让的方式、转让底价、转让信息公告期及非公开协议转让的适用情形等进行了规定。
4.企业资产租赁。明确了企业资产租赁的原则,确定了非公开协议租赁的适用范围和相关工作程序,对于企业部分特定经营活动明确经认定后可不进场交易。
(三)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部分。规定了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的监管责任,企业、社会中介机构、产权交易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金融类、文化类企业、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政府设立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等特殊条款。
六、创新举措
与省办法相比,主要变化有:一是新增限额审批管理规定。二是新增企业资产租赁相关内容,明确决策程序和交易方式。三是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新增对市属企业内部股权、资产流转可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等规定。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主要做好《交易办法》宣贯及实施工作,通过在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及政策解读、深入市属企业宣贯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在实施过程中,认真履行国资管理部门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本办法主要内容。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蚌埠市国资委改革发展科
解读人:张立抗
政策咨询电话:0552-2055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