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2021年度第三批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22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755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394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398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396号),我市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4000万元、2021年度第三批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233.54万元、2022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65万元,拟用于5个项目,分配金额4619万元,具体如下:
一、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
《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4000万元,从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中列支4000万元。
二、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650T/D脱硫脱硝及布袋除尘升级改造项目
《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650T/D脱硫脱硝及布袋除尘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480万元,从2021年度第三批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中列支480万元。
三、蚌埠市重点尾矿库、垃圾焚烧发电厂执法监测项目
《蚌埠市重点尾矿库、垃圾焚烧发电厂执法监测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29万元,从2022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基础性补助中列支29万元。
四、蚌埠闸上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环境整治项目
《蚌埠闸上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环境整治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80万元,从2022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基础性补助中列支80万元。
五、蚌埠闸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北岸隔离防护设施扩建项目
《蚌埠闸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北岸隔离防护设施扩建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30万元,从2022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基础性补助中列支30万元。
依据有关规定将该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来访反映。
联系电话:0552-3125139 联系科室:科技外事与财务科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