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内容要求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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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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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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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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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市政府办 |
地方性法规,以市政府令发布的规章。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2 |
规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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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市政府办 |
市政府印发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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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规范性 立改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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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国务院令第337号)。 |
市政府办 |
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经审查后同意备案的本级政府部门、县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后文本,失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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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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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市政府办 |
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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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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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 市司法部门 |
本级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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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大决策 |
意见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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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17〕8号)。 |
文件起草部门或承办部门 |
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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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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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17〕8号)。 |
文件起草部门或承办部门 |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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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政府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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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市政府办 |
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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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 |
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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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发〔2018〕2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皖政〔2018〕71号)。 |
市政府办 |
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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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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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皖政〔2018〕71号)。 |
市政府办 |
专题会议及其他会议研究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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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会议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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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17〕8号)。 |
市政府办 |
市政府审议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文件时,根据内容涉及的事项和范围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代表列席相关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开放信息;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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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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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 |
市政府办 |
发布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等文本并关联规划的相关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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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结果 |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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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
市政府办 |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和规划计划的任务分解、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或按月(季度)取得的成效、落实情况通报和后续举措等信息。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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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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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
市督查部门 |
发布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督查督办情况;市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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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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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17〕8号)。 |
文件起草部门或承办部门 |
对重大决策执行后的效果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收集、分析和评估相关资料,客观全面地作出跟踪反馈评估报告信息,包括跟踪反馈、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实施绩效、制度设计等跟踪反馈、评估内容分析;跟踪反馈、评估结论及建议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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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开 |
制度和 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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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4〕25号)。 |
市审计部门 |
审计公开的相关制度文件,年度财政审计和专项审计计划安排等。 |
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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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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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4〕25号)。 |
市审计部门 |
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公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列入年度专项审计项目及国有投资项目审计的结果公告;以及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信息。 |
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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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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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4〕25号)。 |
市审计部门 |
市政府重大政策贯彻落实跟踪审计信息。 |
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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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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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4〕25号)。 |
市审计部门 |
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
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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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统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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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453号)。 |
市统计部门 |
月度、季度统计数据;月度、季度统计数据分析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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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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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453号)。 |
市统计部门 |
年度统计公报、人口普查公报、基本单位普查公报、经济普查公报、农业普查公报、其他统计公报等;统计公报主要内容的解读。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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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经济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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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市统计部门 |
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解读分析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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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
办理制度和总体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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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市政府办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责任分解、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年度报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年度通报。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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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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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市政府办 相关部门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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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1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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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市政府办 相关部门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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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服务 |
政府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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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市政府办 |
领导分工、简历、办公联系方式、照片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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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政府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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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1号)。 |
市政府办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政府办领导成员分工、联系方式;内设科室职责、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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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政府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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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1号)。 |
市政府办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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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政府直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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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1号)。 |
市政府办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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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政府派出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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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1号)。 |
市政府办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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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直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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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1号)。 |
市政府办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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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议事协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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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1号)。 |
市政府办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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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垂直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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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1号)。 |
市政府办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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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人事信息 140000 |
人事任免 14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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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市政府办 |
政府人事任免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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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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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
市委组织部 |
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招聘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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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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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政 |
政府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
市财政部门(国资委) |
本年度预算报告、报表及说明;上年度决算报告、报表及说明。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及说明。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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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政府办年度预决算及“三公” 经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
市政府办 |
市政府办公室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市政府办公室上年度决算报告、报表。 市政府办公室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报告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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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
市政府各部门 |
政府各部门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政府各部门上年度决算报告、报表。集中展示。 各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报告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集中展示。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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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财政专项资金 |
管理制度和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71号)。 |
市政府 相关部门 |
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包括专项资金项目名称及金额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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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71号)。 |
市政府 相关部门 |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分配标准和分配到县(市、区)的结果。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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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财政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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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若干意见》(皖政〔2007〕90号)。 |
市财政部门(国资委) |
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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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政府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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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34号)。 |
市财政(国资)部门 |
公开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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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部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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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
市财政(国资)部门 |
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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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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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
市应急管理等 相关部门 |
包括总体预案、事故灾害类预案、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自然灾害类预案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案等。 |
按照法定时间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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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预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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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
市应急管理等 相关部门 |
包括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警等信息。 |
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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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应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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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
市应急管理等 相关部门 |
包括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等。 |
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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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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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 |
市政府办 市司法部门 |
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政府各部门权力总目录、分目录,分表及流程图,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经清理确定取消的权力事项、下放的权力事项、转变管理方式的权力事项、承接的权力事项、冻结的权力事项。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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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1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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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 |
市政府办 |
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包括办事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事项类别;经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收费类型及依据、处理决定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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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涉企收费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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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 《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部门 |
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标准、执收单位、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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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 |
行政许可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 |
有行政执法权 |
行政审批结果信息。 |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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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行政处罚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 |
有行政执法权 |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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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行政给付 2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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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 |
有行政执法权 |
行政给付结果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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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行政征收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 |
有行政执法权 |
行政征收结果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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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行政奖励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 |
有行政执法权 |
行政奖励结果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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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行政强制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 |
有行政执法权 |
行政强制结果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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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行政确认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 |
有行政执法权 |
行政确认结果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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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行政裁决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 |
有行政执法权 |
行政裁决结果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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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行政规划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 |
有行政执法权 |
行政规划结果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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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其他权力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 |
有行政执法权 |
其他权力结果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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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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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
市政府相关部门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
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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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行政执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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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国办发〔2018〕118号)。 市委办(保密、档案)、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市委编办、市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公共资源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防办 |
有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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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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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三大攻 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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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政策文件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6号)。 |
市政府 相关部门 |
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政策文件。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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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措施及成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6号)。 |
市政府 相关部门 |
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工作措施及成效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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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精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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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政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6〕83号)。 |
市扶贫开发部门 |
国家、省、市脱贫攻坚政策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级印发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可以全文公开的行业部门扶贫攻坚政策文件。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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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扶贫对象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6〕83号)。 |
市扶贫开发部门 |
贫困户脱贫标准、程序,按县(市、区)公开贫困户退出汇总情况;贫困村出列标准、程序,按县(市、区)公开贫困村出列汇总情况。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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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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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国资)部门 |
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年度计划、精准扶贫贷款、县域结对帮扶资金。 |
资金计划确定后7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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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扶贫项目 |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印发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国开办司函〔2019〕102号)。 |
市扶贫开发部门 |
项目库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实施。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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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行业扶贫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6〕83号)。 |
市农业农村、人社、教育、卫健部门、医疗保障、发展改革、民政、金融管理、住建、商务、水利、交通和供电公司 |
公开产业脱贫、就业脱贫、智力扶贫、健康脱贫、易地扶贫搬迁、社会兜底脱贫、金融扶贫、危房改造、电商扶贫、光伏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及行业扶贫资金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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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社会扶贫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6〕83号)。 |
市扶贫开发部门 |
帮扶工作和扶贫捐赠款物使用等方面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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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污染防治(生态环境) |
生态环境质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70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 |
市生态环境部门 |
空气质量指数和PM2.5浓度;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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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污染源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9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 |
市生态环境部门 |
重点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信息,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监管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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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重点企业在线监测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2018〕10号)。 |
市生态环境部门 |
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信息。 |
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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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污染综合 防治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6号)。 |
市生态环境部门 |
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加快治理黑臭水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土壤环境管理、核与辐射安全、主城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等和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进展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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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
市城管、住建、卫健、生态环境部门 |
公开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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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环境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环办宣教函〔2017〕860号) 。 |
市生态环境部门 |
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信息,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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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建设项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2018〕10号)。 |
市生态环境部门 |
项目环评受理公示,环评项目审批公示,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
作出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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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生态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
市生态环境部门 |
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情况;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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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举报投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市生态环境部门 |
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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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2403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
市生态环境部门 |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查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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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林长制 |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皖发〔2017〕32号)。 |
市林业部门 |
林长制政策落实及工作推进情况。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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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河(湖) 长制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 |
市水利部门 |
河(湖)长制政策落实及工作推进情况。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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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放管服”改革 |
改革任务落实 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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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
市委编办 |
发布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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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双随机一公开” 25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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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2号)。 |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 |
检查及查处结果作出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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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政务服务 25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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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
市数据资源管理(政务服务管理)等 |
公开办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结果、企业及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指南、流程、过程结果查询等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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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证明事项清单 25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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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
市司法部门 |
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及清理情况。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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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批准服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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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审批部门 |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基本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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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批准结果信息 260200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书审批 260201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审批部门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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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60202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审批部门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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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260203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审批部门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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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26020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核准机关 |
核准结果、核准时间、核准文号、核准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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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60205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备案机关 |
备案号、备案时间、备案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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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节能审查 260206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节能审查部门 |
审查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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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选址意见书 260207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审批部门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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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 260208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自然资源部门 |
预审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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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260209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生态环境部门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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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260210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审批部门 |
审核结果、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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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260211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审批部门 |
审核结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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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260212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审批部门 |
审核结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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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60213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审批部门 |
审核结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号、施工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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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26021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审批部门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招标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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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取水许可审批 260215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水利部门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文件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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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60216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水利部门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文件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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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260217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水利部门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文件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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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招标投标信息 26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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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
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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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征收土地信息 26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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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政府及相关审批部门 |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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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26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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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审批部门 |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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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施工有关信息 26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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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审批部门 |
施工图审机构、审查人员、审查结果、审查时限,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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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26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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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主管部门 |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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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竣工有关信息 26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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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审批部门 |
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等。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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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 26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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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
市相关部门 |
以项目为单位按项目生命周期公开有关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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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社会公益 重点民生领域 |
社会救助 福利 |
城乡低保 |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268号)。 |
市民政部门 |
城乡低保办理流程、保障标准,县(市、区)月度保障人数及资金使用统计报表或通报。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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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特困人员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
市民政部门 |
农村五保办理流程、保障标准,县(市、区)月度救助人数及资金使用统计报表或通报;供养孤儿办理流程、保障标准,县(市、区)月度救助人数及资金使用统计报表或通报。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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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受灾人员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42号)。 |
市应急管理部门 |
统筹使用上级安排的救灾物资分配统计、因灾倒损群众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完成情况和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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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医疗救助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
市医疗保障部门 |
医疗救助办理流程、救助标准,县(市、区)月度救助人数及资金使用统计报表或通报。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