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固镇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固镇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固镇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网站(网址为:http://www.bengbu.gov.cn/public/column/25851?type=2)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固镇县固灵路与新S101省道南300米气象局院内)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网 址:http://www.bengbu.gov.cn/public/column/25851?type=2
当面受理点:本机关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2-6822108。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
办公地址:固镇县固灵路与新S101省道南300米气象局院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2-6822108;
传真: 0552-6822115
邮政编码:2337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固镇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bengbu.gov.cn/public/column/25851?type=2)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固镇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固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固镇县应急管理局",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固镇县新S101省道与固灵路交叉口南300米气象局院内,邮政编码:233700。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网页申请。请登录固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docx
附件1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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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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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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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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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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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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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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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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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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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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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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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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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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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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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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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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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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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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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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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质
□电子稿
□光盘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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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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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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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时,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等),否则不予受理。(此备注需附在最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