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五河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服务,我院编制《五河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五河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具体地址:城关镇浍河路123号)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五河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蚌埠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办公地址:城关镇浍河路123号)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五河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http://www.bengbu.gov.cn/public/column/25631?type=4&action=list。本单位受理点:本单位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2-5055440。
本单位还将采用院内宣传栏、便民资料、LED显示屏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单位办公室;办公地址:城关镇浍河路123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2-5055440;传真号码:0552-5055120;邮政编码:2333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依申请公开平台“在线申请”专栏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五河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答复时限。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单位征求第三方和其他单位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单位收取适当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县医院监察室电话: 0552—5022062,地址:城关镇浍河路123号,邮编:233300。也可以通过蚌埠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bengbu.gov.cn/index.html)监督投诉栏目进行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单位或者上级政府单位投诉,接受投诉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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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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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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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质
□电子稿
□光盘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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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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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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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时,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等),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