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五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城关镇王洼小区对面新汽车站县交通局办公楼七楼)查阅。
(二)公开形式
属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五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
http://www.bengbu.gov.cn/public/column/25201?type=4&action=list
本机关受理点:本机关政务公开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2-5650505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报刊、便民资料、网络电视、政务新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五河县交通局和五河县交通局办公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照申请需求提供信息时,不承担为申请人加工、分析现有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城关镇王洼小区对面新汽车站县交通局办公楼七楼;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2-5650505;邮政编码:233300。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三)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本机关网上申请统一在本机关网站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我要申请”专栏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五)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六)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皖财综〔2021〕28号)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权利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邮寄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法人/其他组织
|
单位名称
|
|
信用代码
|
|
法人姓名
|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姓名
|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
邮寄地址
|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受理机关名称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质
□电子稿
□光盘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
|
|
|
|
|
|
|
|
备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时,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证复印件等),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