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怀远县医保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怀远县医保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hy.gov.cn)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1、怀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hy.gov.cn);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怀远县医保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怀远县医保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怀远县榴城镇医保大楼二楼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邮政编码:233400;联系电话:0552-8026080;电子邮箱:hyxybjbgs@163.com。(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