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6号)等规定,调整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现对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更新公布。
附件:安徽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
安徽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