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长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减免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20〕17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20〕37号)等规定,财政部调整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现对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更新公布。
附件:安徽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
安徽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