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淮滨街道办事处,淮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为落实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贯彻依法向开发区下放经济管理权限精神,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建立省级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制度的通知》(皖编办〔2020〕142号),区政府依法开展了开发区赋权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淮上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目录》予以公布。
区直各部门要根据本目录及时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并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同时,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调整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和裁量基准,明确行政权力运行的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涉及部门、承办机构和岗位、办理期限、服务方式、相对人权利、监督投诉途径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淮上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目录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