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把此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安居工程办实、办好。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1698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制定如下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19年下达我县改造任务837户(具体任务以省、市住建部门正式文件为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范操作、阳光透明的原则。公开资助政策,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请各乡镇严格按照危房改造流程,抓紧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准则请参照《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执行)。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把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我县18个贫困村及30个重点帮扶村内四类重点人群(名单后附)放在优先位置。
三、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是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经鉴定属于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主要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四、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一)重建。整栋房屋经鉴定属D级危房的应重建。重建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的,由乡镇(区)政府协助农户选择施工队伍或农村建筑工匠。重建房屋,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和安全需要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重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户人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二)修缮加固。对C级危房(属于局部危险且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在不违反村镇规划的前提下,采取改建或修缮原住房的方式解决。
五、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房屋,户均补助0.6万元。根据下达计划,各乡镇自行确定分配比例,确保资金总量平衡。
六、操作程序
(一)户主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扶贫部门出具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低保金领取证及民政部门核实证明、贫困户证明(贫困残疾人需要有关残疾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并经当地民政部门和扶贫办批准方可申报。
(二)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户主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拟补助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固镇县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经评议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
(三)乡(镇)政府审查。各乡镇对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审查, 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房屋危险性进行量测、评估、判断,并出具定性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经核查人员签字、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不符合条件的,将材 料退回,并说明原因。乡镇审查结果应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7天)。
(四)县领导小组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核定危房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予以批准。审批结果应及时反馈乡镇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
(五)竣工验收。各乡镇要及时督导危房改造建设进度,确保在10月30日前峻工。竣工后,先由乡镇进行全面验收,再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抽查验收(抽验户数为40%)。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并在补助对象住房显著位置悬挂或喷涂“政府资助援建(2019)”标识牌。
(六)资金拨付。补助到人(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通”(粮补卡)发放到户。“一卡通”相关信息由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或乡镇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通过乡镇财政所验证后上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及县财政局,审核后依据工程进度按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转财政局发放。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上旬):宣传发动阶段。对全县农村危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3月中旬):开展危房等级鉴定工作。组织人员对2019年符合申报条件农户危房开展危房等级鉴定工作。
第二阶段(3月下旬):项目报审阶段。各乡镇制定改造规划,报送实施方案,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第三阶段(4月上旬至9月上旬):项目建设阶段。组织项目实施,落实资金投入,监管工程质量,完成施工建设任务。
第四阶段(9月下旬):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全面验收。
第五阶段(10月):抽查验收阶段(按乡镇任务数不低于40%抽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和评估总结,并做好迎接省、市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发改、民政、财政、交通、农委、水利、审计、国土、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主体,要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同时下设危房鉴定工作小组、改造对象审查小组和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危房等级的鉴定、改造对象的审核和竣工验收,以确保工作透明,有序推进。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结合起来,扩大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县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是农村危房改造的监督主体。县发改委负责抓好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县住建局负责农村危房鉴定的培训、指导和抽检工作;县民政局、残联负责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审核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土地年度用地计划安排;其他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三)营造工作氛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乡镇要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动员会议,组织人员深入群众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简报,及时报道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情况。县文广体新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政策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凡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一律予以减免。要强化责任意识,县、乡(镇)、村三级要层层签订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发动亲帮亲、邻帮邻,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户开展危房改造建设工作。今年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后续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安排的主要依据。
(五)强化监督检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投诉。县监察、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督查组,加大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督促检查,确保危房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农村危改工作中出现的以权谋私、贪污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固镇县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任务分配表
2、固镇县18个贫困村及30个重点帮扶村名单
3、固镇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表(样表)
4、固镇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样本)
5、固镇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6、固镇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7、固镇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表
二〇一玖年三月二十七日
乡镇 |
总任务 (户) |
备注 |
湖沟镇 |
85 |
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人群及30个重点帮扶村 |
王庄镇 |
57 |
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人群及30个重点帮扶村 |
任桥镇 |
61 |
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人群及30个重点帮扶村 |
仲兴乡 |
64 |
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人群及30个重点帮扶村 |
刘集镇 |
172 |
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人群及30个重点帮扶村 |
连城镇 |
6 |
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人群及30个重点帮扶村 |
濠城镇 |
55 |
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人群及30个重点帮扶村 |
新马桥镇 |
69 |
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人群及30个重点帮扶村 |
杨庙乡 |
90 |
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人群及30个重点帮扶村 |
城关镇 |
100 |
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人群及30个重点帮扶村 |
石湖乡 |
78 |
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人群及30个重点帮扶村 |
总计 |
837 |
|
-8-
固镇县贫困村及重点帮扶村名单
贫困村(18个):
城关镇七里村、城关镇张桥村、濠城镇东荀村、湖沟镇中心村、连城镇禹庙村、刘集镇夹河村、刘集镇水上村、任桥镇泰山村、任桥镇杨罗村、石湖乡陡沟村、石湖乡后马村、王庄镇大蒋村、王庄镇镇北居、新马桥胡洼村、新马桥黄圩村、杨庙乡乔圩村、杨庙乡松南村、仲兴乡棠棣村
重点帮扶村(30个):
新马桥镇卢渡村、新马桥镇梨园新村、新马桥镇苏湖村、湖沟镇马楼村、湖沟镇兰石居委会、湖沟镇李楼村、石湖乡桑圩村、石湖乡齐湖村、王庄镇丁陶刘村、王庄镇双李村、王庄镇陈渡村、任桥镇站北村、任桥镇刘桥村、任桥镇宋庄村、城关镇五里井村、城关镇河东村、城关镇桥口村、杨庙乡何集村、杨庙乡赵湖村、杨庙乡桑元村、仲兴乡张秦村、仲兴乡余刘村、仲兴乡陈圩村、刘集镇张蔡村、刘集镇东楼村、刘集镇渡口村、濠城镇邢圩村、濠城镇李甘村、连城镇周徐村、连城镇楼底居委会
户主 姓名 |
|
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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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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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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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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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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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类型 |
□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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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乡(镇) 村 组 |
原房屋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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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屋等级 |
□ C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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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 计划 |
改造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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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 砖木 □ 砖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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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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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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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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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补助(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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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 会评 议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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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盖章)
2019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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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政府 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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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盖章)
2019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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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 村危 房改 造领 导小 组审 批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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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补助资金 元
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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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固镇县_________乡(镇、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______乡(镇)______村______组
户别: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户)
为落实安徽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住房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户等四类重点人群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危房改造,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按乙方申请,经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同意确定乙方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户。改造内容为______(重建、加固、修缮)住房。
2、乙方新建住房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控制建筑面积,重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户人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且住房面积不得超过人均面积18平方最高上限,否则甲方取消其危房改造补助指标,不给予补助。
3、乙方必须于2019年9月31日前完成危房改造,经县农危改领导小组会同乡镇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乙方补助资金______元,并打卡发入到乙方账号。
4、乙方保证提供材料真实,在改造工作中要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5、乙方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房屋建设,不得挪作它用。
6、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改造危房或提供材料不真实。甲方取消对乙方资金补助。
7、此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县危改办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固镇县_________乡(镇)
乙方: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