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固镇县税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政务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全文在固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国家税务总局固镇县税务局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固镇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52-605568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固镇县税务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固镇县税务局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信息368条次。其中,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发布102条次(含本年度处理行政许可616件、处理一般行政处罚27件),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15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招标采购信息5条,全年推进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新闻发布信息4条,重点领域(支持复工复产)信息87条,精准扶贫信息3条,回应关切信息41条,集中图解重要政策文件4个。2020年向社会公众公布70名A级纳税人名单;全年发布3次欠税公示,对201户欠税企业进行公告公示,有力净化税收环境,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政务公开信息质效也得到了较大提升。
1.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20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紧扣总局的“四力”要求,集中出台的“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相关政策措施。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推送政策解读,综合运用问答、举例、图解、漫画等形式,增强解读的趣味性、形象性。对重大税收政策,通过发布新闻宣传稿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解读力度,扩大宣传范围。
2.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战略部署,建立 “减税降费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放管服’改革”等专题,突出抓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四送一服”“减税降费”等重要领域的政策信息、动态进展和工作成效的政务公开。
3.推进执行和管理情况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梳理、规范和确认权责事项,形成基础权责清单,编制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及时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公开办理流程、严格审批手续、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实现集中审批、网上审批、阳光审批,充分保障了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及时公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固镇县税务局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以来,固镇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明确县局办公室具体承接政务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健全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认真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本部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完善,使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化、规范化,确保该项工作地有序开展。
三是持续推进,提升公开质效。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结合税务执法工作特点,做到按时更新栏目信息,规范公开内容,探索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图表、视频等直观化的阐述方式,便于社会公众的接受和理解。通过补短板,查不足等方式,大力抓好工作反馈的整改问题,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和上级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固镇县税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两化”目录进行调整,在试点领域中“税收管理”,设立“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类事项”等二级科目,各科目下设置共16项子栏目。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县税务局积极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点》以及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增强公开意识,把准信息公开目标方向。认真参加市税务局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提高业务素养。
二是严格保密审查,严守公开纪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主动公开与严守保密纪律相结合,对拟办公开信息由保密审核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才可网上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制度要求,严防保密事项泄露,维护保密信息安全。
三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政务公开信息模板》规范公开内容与格式。目前模板覆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企业或单位欠税公示”“非正常户”“纳税信用等级A级”等10项公开信息,有效规避了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个人信息的问题。
四是严肃考核措施。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中。将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部门,专人专岗,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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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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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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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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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增14 |
8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0 |
27 (一般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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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29530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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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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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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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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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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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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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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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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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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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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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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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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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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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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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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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固镇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省、市局的统一领导下得到了有序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譬如,在政务公开的实时性、规范性、全面性方面存在不足;在扩宽宣传渠道和创新宣传方式等方面仍有待加强;部门内外部信息传递、共享的效率还有待提高。
对照上述问题,2021年固镇税务将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好该项工作。
一是突出两项严格机制。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税务总局相关要求,结合税务执法工作特点,县局将公开信息分类管理,做到定时保质保量发布各类公开信息。譬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每周一更新发布,确保了7日内公示的时限要求。二要严格内容。做到行政执法公示内容模板化、政务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制。县局按照相关文件及执法公示制度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税收行政执法公示模板》,规范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示”“非正常户”“纳税信用等级A级”等10项内容。通过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有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规避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同时对非执法类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机制,充分做好“公开与保密”双手抓、两手硬,做到公开制度化、保密严谨化,确保发布信息正确无误。
二是注重创新公开方法,加强新媒体建设。一方面要在利用好税务系统网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如蚌埠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资源,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税法,持续完善办税、查询、咨询互动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在线涉税查询、政策咨询、网上办税等掌上服务,提升固镇税务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另一方面探索尝试围绕“便民办税”“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等主题,积极打造一批大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系列政策宣传动漫和微视频,尝试运用微视、抖音等传播方式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形成传统宣传方式与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矩阵。
三是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处理流程和方式。紧密结合固镇税务实际,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各股室的职责和责任,将政务服务与税务部门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完整、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持续贯彻落实好《条例》相关工作。广泛组织开展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局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通过开展座谈研讨等方式,加强交流互动,让每一位税干充分了解政务公开相关要求。
二是建立健全试点领域中“税收管理”栏目更新发布机制。按照县政府办和市局纳服中心相关要求,及时对“税收管理”栏目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发布,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效。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工作。2021年计划在全县税务系统开展2次以上政务信息公开专项培训工作。通过全员参与培训的方式,让县税务系统内营造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的良好氛围。
国家税务总局固镇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