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固镇县税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政务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全文在固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国家税务总局固镇县税务局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固镇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52-6055687)。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固镇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固镇县税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2019年度固镇县税务局通过固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固镇县税务局公开目录、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网站固镇县局栏目公开公示相关信息。
固镇县税务局通过强化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二)政务公开情况
固镇县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8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2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发布39条(其中本年处理行政许可379件,较去年新增159件;本年处理行政处罚简易及一般共计585件,较去年减少20件)、招标采购信息2条、新闻发布信息4条、重点领域信息33条、精准扶贫信息3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2条、回应关切信息3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信息5条。
1.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9年度,固镇县税务局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2019年5月起,固镇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
(1)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调度、办公室牵头承办、各处室单位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和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检查,形成集体配合、分工负责的局面
;通过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具体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维护及网络留言办理等日常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内部考核机制。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做到从撰稿、审核、发稿的多环节,多岗位审核把关机制。
(3)加大“重点领域”、“回应关注”等栏目的公开力度。2019年是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新政策的一年,县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礼包”,将政策解读与公众回应相结合,做到政策宣传辅导“灌溉”与“滴注”同步走,不断将新政策落地生根,让公众及时获得税收新政策的相关资讯。
3.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按照相关要求,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负责人和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结合局领导分工调整,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得以有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一是按照《条例》宣传贯彻落实相关工作,通过组织学习培训,解读宣导等方式,将《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划定以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二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制订信息公开制度各1份,规范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本单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4.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相关制度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根据县政府、市局相关要求及时调整目录设置,丰富展现形式。因县局目前暂无权限设置微信和微博等宣传平台,只有通过上报信息的方式,借助市局政务微博微信平台,从信息内容上强化建设,努力形成全局集中编辑、审核、发布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2019年在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网站固镇县局栏目共发布基层税讯205条,政务微信上报推送信息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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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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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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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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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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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2 |
+159 |
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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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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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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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一般42,简易563 |
一般:-19 ,简易:-1 |
一般23,简易:562 |
||
行政强制 |
0 |
+1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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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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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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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6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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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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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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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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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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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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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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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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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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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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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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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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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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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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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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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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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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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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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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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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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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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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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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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的内容不规范。存在个别信息的内容与栏目要求不符的现象。
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本级政策解读信息形式单一,缺少图表或视频,没有通过专家解读、新闻发布解读等多形式发布信息。
三是回应社会关切方面还要进一步主动积极。
2020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开展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学习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培养业务骨干,抓好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管理,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市政府要求,规范信息发布的流程,充实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信息的形式。多以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的方式对政府重要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做出解读,让公众能更便捷地获取有效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及时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提升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和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对个人隐私保护的认识,处理好公开工作与保守国家秘密、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关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按照县政府、市局要求贯彻落实政策解读制度措施,丰富解读形式,对所有政策解读与文件进行关联发布,做到有解读必有文件,解读与文件一一对应。
(二)常态化做好舆情收集与回应。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并认真研判处置,更好地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在政府网站上“咨询留言”专栏,做好网民留言回复工作。对于网民通过“咨询电话”、“局长信箱”、“12366”等渠道发起的咨询投诉,县局均及时进行转办并回复。二是县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定期对县域内重点企业进行集中座谈,做好政策辅导和宣讲工作,问计问需于民,现场答复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持续加强《条例》宣传落实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局内各单位、分局相关人员进行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以及市局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建立机关学习交流群,加强交流互动,将学习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按照县政府要求及时对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设置进行调整,完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格式。三是积极参加县政府信息中心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现场咨询目录规范操作,梳理对外发布信息,及时做到自查自纠。
国家税务总局固镇县税务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