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固镇县锦江花园小区4号楼2单元101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皖(2018)固镇县不动产权第0003564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学飞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