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形式,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确保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现将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县公安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健全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并明确由县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编辑发布工作,由县局督察大队负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评,每月对各所、队、室的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考核公布,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力推进,注重信息质量。
保证政务信息全面、真实公开是衡量政务公开实际成效的重要方面。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县公安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高全局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为打造透明政府、促进作风建设、联系和服务群众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县公安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同时结合实际,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完善公开流程,规范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对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严把公开内容、项目和时效关,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等现象,有效提升公安机关公众形象和社会凝聚力。
(三)创新载体,完善信息公开平台。
县公安局在县政府信息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县局还依托固镇公安微博在线、固镇公安交警在线等形式,关注民意民生,收集意见建议,及时主动公开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县公安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58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4条,行政执法类124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8条,公安工作动态276条,其他信息128条。
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中,县公安局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执法规范化、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体系,始终坚持将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县公安局没有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县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县公安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行政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以来,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时间更新较以往要快,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信息质量不高,一些单位报送的信息扣不准工作重点,为了完成任务去穷应付,有些信息文不对题,主题和内容不突出。从信息材料上看,语言使用不规范、语言逻辑和篇章结构混乱等现象比较突出,段落层次、结构排版以及错字、错句等细节问题经常出现。
二是报送信息不及时,信息报送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将信息随时上报的敏锐性,不能及时主动地抓住重大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反映信息动态,不注意在日常工作中搜集情况动态、信息资料和调研素材,造成信息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缺乏应有的价值性。
2016年,我们将继续努力,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确保该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和信息发布保密等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等。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