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信息公开首页
> 五河县税务局
>
管理和服务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审批结果
索
引
号:
003046442/202101-00002
信息分类:
行政审批结果
发布机构:
五河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21-01-04
文 号:
(五税一) 许准字 〔2020〕 第(763) 号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1-01-04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五河元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关
键
词: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
索
引
号:
003046442/202101-00002
信息分类:
行政审批结果
发布机构:
五河县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1-01-04
名 称:
五河元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1-01-04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五税一) 许准字 〔2020〕 第(763) 号
关
键
词: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
五河元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01-04 16:47
来源: 五河县税务局
浏览量: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五河县税务局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税一) 许准字 〔2020〕 第(763) 号
五河元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0年12月30日提出的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申请,我机关已经于 2020年12月30日受理。
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税务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
2020年12月30日
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省内地市政府门户网站
本级政府部门网站
县区及开发区
本市网址推荐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使用帮助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站点地图
主办单位: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蚌埠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蚌埠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市政府院内
网站运维电话:0552-3125236
传真:0552-3125236
皖ICP备05002940号-4
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403000006
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