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用于全省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和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中央和省级对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和无线发射台站的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个自然村6000元,每座台站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