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摸排。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的优势,主动对接村居,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隐患,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汇总登记,及时制定方案。
v
主动化解。针对民间矛盾纠纷涉及群众利益、成因复杂等特点,司法所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方便群众,主动上门为居民调解矛盾,将上门调解和流动化解相结合,积极排除社会隐患。
加强协调。进一步加强与综治、信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形成信息畅通、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地提高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
做好回访。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对已经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及时跟踪回访,在回访中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巩固调解成果,避免纠纷反弹。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将与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融入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0 年该司法所共受理调处各类人民调解案件62件,调处成功5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