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权力类型 | 项目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1 | 行政奖励 |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皖政办〔2012〕20号) | 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发出奖励通知;审核投诉举报人员的身份证件,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 (一)本人或指使他人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 (二)对举报人或举报情况敷衍了事,没有认真核实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因工作失职造成泄密的; (四)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
2 | 行政奖励 | 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 |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皖政办〔2012〕20号) | 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发出奖励通知;审核投诉举报人员的身份证件,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 (一)本人或指使他人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 (二)对举报人或举报情况敷衍了事,没有认真核实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因工作失职造成泄密的; (四)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