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做好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结合医院实际,经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团结协作,学风端正,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职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3、201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有效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可视作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90个学时。
二、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2、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在受处分期间;
3、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2年内。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自我申报。符合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聘任条件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继续教育证、撰写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报告一份(需科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等相关材料交到人事科(2020年11月25--11月30日);
2、资格审查。人事科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汇总(2020年11月24--12月1日);
3、公示。人事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接受群众监督;
4、聘用。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事科负责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用次月起兑现岗位工资(2020年12月31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承办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做到客观、公平、公正,确保聘任工作按期完成。
2、严明纪律。按照文件要求,实事求是、注重实绩,严禁弄虚作假、暗箱操作。
3、强化监督。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涉及违反纪律规定的人员,一经核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