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2017版)
序号 |
事项名称 |
依 据 |
内容要求 |
公开主体 |
时限 |
公开方式 |
1 |
机构领导 |
《条例》 《规范》 |
领导照片、分工、简历、办公联系电话等。 |
办公室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2 |
机构简介 |
《条例》 《规范》 |
全称、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网址、邮编、邮箱等。 |
办公室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3 |
内设机构 |
《条例》 《规范》 |
内设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名称、职责、负责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邮编等 |
办公室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4 |
直属事业单位 |
直属事业单位 | ||||
5 |
人事任免 |
《条例》 《规范》 |
市局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任免公示、通知。 |
人事教育科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新媒体 |
6 |
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 |
《条例》 《规范》 |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公告及职位表,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体检公告,公示等。 |
人事教育科 |
政府网站、新媒体 | |
7 |
职业资格与职称 |
《条例》 《意见》 《细则》 《规范》 《要点》 |
执法资格:执法资格考试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体检公告,确认执法资格通知,聘用公示等。 职业资格:执业药师。 职称评聘:职称评聘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确认职称通知等。 |
人事教育科 政策法规科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新媒体 |
8 |
法律法规 |
《条例》 《规范》 |
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
政策法规科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新媒体 |
9 |
部门文件 |
《条例》 《规范》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省市局、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
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新媒体 |
10 |
政策解读 |
《条例》 《意见》 《细则》 《规范》 《要点》 |
上级政策解读:国家、省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媒体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 本级政策解读:政策文件的起草、审核部门以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的方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主要条款等做出的解释说明。专家、学者以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的方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主要条款等做出的解释说明。媒体以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的方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主要条款等做出的解释说明。咨询答疑、政策问答、民生事项解读等。 |
办公室 各相关科室(单位)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新媒体 |
11 |
回应社会关切 |
《条例》 《意见》 《细则》 《规范》 《要点》 |
1.网络舆情回应,网络舆情反映与回应情况,回应舆情所做的工作如调研、走访、座谈、咨询等文字、照片、音像资料等;2.部门信箱回应,部门在市政府网站信箱板块办理网友留言情况等;3.在线访谈,本级政府及部门针对社会关注的事项,在市政府网站在线交流和回应情况等;4.对重大政策、决策出台可能引发社会关注事项进行解读、解疑释惑;5.公众意见、建议的答复等。 针对涉及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信心。 |
办公室 各相关科室(单位) |
一般2个工作日内,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5小时之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办新闻发布会。 |
政府网站、新媒体 |
12 |
规范性文件 制定公开 |
《条例》 《规范》 《细则》 |
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公告及所附的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意见后的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
办公室 各相关科室(单位)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新媒体 |
13 |
规范性文件 备案信息 |
《条例》 《规范》 |
经依法备案登记的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政策法规科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14 |
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 |
《条例》 《规范》 |
发布继续有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后文本、失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在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清理情况。 |
政策法规科 各相关科室(单位)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15 |
决策公开制度 |
《条例》 《意见》 《细则》 《规范》 《要点》 |
规范决策公开的文件、制度;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 |
办公室 各相关科室(单位)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16 |
方案意见征集 |
《条例》 《意见》 《细则》 《规范》 《要点》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的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民意调查、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情况。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市场主体参与范围。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10日。 |
20个工作日内,听证会举行前10日公示。 |
政府网站、新媒体、座谈会 | |
17 |
决策公开意见反馈 |
《条例》 《规范》 |
意见收集(分阶段分征集对象梳理归类)和采纳情况(采纳的意见、未采纳意见及理由)。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18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条例》 《意见》 《细则》 《规范》 《要点》 |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公开。监管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
办公室 各相关科室(单位)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新媒体 |
19 |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条例》 《规范》 |
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部门权力总目录、分目录、分表及流程图,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结果。 |
政策法规科 各相关科室(单位)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信用蚌埠 |
20 |
行政审批 |
《条例》 《意见》 《细则》 《规范》 《要点》 |
审批事项目录; 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行政审批办理结果。 |
行政审批科 |
目录、指南2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21 |
行政处罚 |
《条例》 《规范》 |
处罚事项目录; 行政处罚流程; 行政处罚结果。 |
稽查支队 各相关科室 |
目录、流程20个工作日内,权力运行结果7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22 |
行政强制 |
《条例》 《规范》 |
强制事项目录; 行政强制流程; 行政强制结果。 |
稽查支队 各相关科室 |
政府网站 | |
23 |
其他权力 |
《条例》 《规范》 |
其他权力目录; 其他权力流程; 其他权力结果。 |
各相关科室 |
政府网站 | |
24 |
新闻发布制度安排 |
《条例》 《规范》 |
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和年度安排(发布主题、发布形式、发布时间等)。 本部门新闻发言人名单、新闻发言人照片、姓名、职务、简历等。 |
市政府办公室,市新闻办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25 |
新闻发布实录 |
《条例》 《意见》 《细则》 《规范》 《要点》 |
新闻发布的发布稿、现场图片、视频等;网络访谈的图片、内容等。 部门主要负责人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 |
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
3个工作日内,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举办新闻发布会。 |
政府网站、报刊、新闻发布会、电视、广播、新媒体 |
26 |
应急预案 |
《条例》 《规范》 |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预案及修订情况。 |
市政府办公室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报刊、电视、新媒体 |
27 |
预警信息 |
《条例》 《规范》 |
包括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 |
及时发布 |
政府网站、报刊、电视、广播、新媒体 | |
28 |
应对情况 |
《条例》 《规范》 |
包括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等。 |
一般事件20个工作日内,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5小时之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办新闻发布会 |
政府网站、新媒体 | |
29 |
工作规划 |
《条例》 《规范》 |
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中长期专项规划,中长期规划重要内容的解读和规划落实情况。 |
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及有关单位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新媒体 |
30 |
计划总结 |
《条例》 《规范》 |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年度计划或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总结等。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31 |
部门财政预算情况 |
《条例》 《意见》 《细则》 《规范》 《要点》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报表,预算调整的批复。 |
办公室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32 |
部门“三公”经费情况 |
《条例》 《意见》 《细则》 《规范》 《要点》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报告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 |
办公室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33 |
部门财政决算情况 |
《条例》 《意见》 《细则》 《规范》 《要点》 |
部门上年度决算报告、报表。 |
办公室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34 |
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条例》 《规范》 《要点》 |
根据《安徽省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专项资金来源、分配、使用结果等信息。 |
办公室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35 |
食品和药品安全 |
《条例》 《意见》 《细则》 《规范》 《要点》 |
政策法规:食品药品法规政策。 监督检查结果:发布食品药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及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督查检查结果信息通告,通告应该包括受检单位名单、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结果等;支持12331投诉举报平台建设。 行政处罚案件及违规名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违法违规企业名单、食品药品“黑名单”等;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等行为的公开力度。 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情况; 监督抽检信息:定期公布全市食品抽检信息、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 核查处置与产品召回: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 新媒体运用: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定期常态性公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食品药品标准:食品、药品标准信息可以链接到国家相应网站,信息置顶。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工商质监局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报刊、电视、新闻发布会、新媒体、信用蚌埠 |
36 |
双随机一公开 |
《意见》 《细则》 《要点》 |
公布“一单两库一细则”,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
政策法规科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新媒体、信用蚌埠 |
37 |
“双打”行政处罚案件 |
《条例》 《规范》 |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信息,政策规定、宣传解读,月度或季度汇总列表公开行政处罚文书(包括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稽查支队 各相关科室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信用蚌埠 |
38 |
三查三单 |
《条例》 《规范》 |
三查三单制度文件、配套措施、工作计划,在巡查、督查和考察的基础上,形成的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处理结果、责任追究、总结报告等。 |
办公室 各科室(单位)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39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条例》 《规范》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公开答复全文。 |
办公室 各相关科室(单位)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40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条例》 《规范》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公开答复全文。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41 |
政府信息公开 监督保障 |
《条例》 《规范》 |
各单位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台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监测方案、通报、结果等信息。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42 |
依申请公开目录 |
《条例》 《意见》 《细则》 《规范》 《要点》 |
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确认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目录,可按照周、月度汇总发布,内容包括:文号、文件名称、发文日期、公开方式、发文机关地址、邮编、网上申请网址等。 |
办公室 |
每月5日前 |
政府网站 |
43 |
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统计 |
《条例》 《意见》 《细则》 《规范》 《要点》 |
申请(网上申请、书面申请、其它方式等)答复情况(答复文稿),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月度统计表等。 |
20个工作日内,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 |
政府网站 | |
44 |
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
《条例》 《规范》 |
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月度或季度统计,行政复议、诉讼结果,责任追究情况。 |
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45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条例》 《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配套的相关制度(转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规则(文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责任追究、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舆情收集回应、考核办法、信息统计制度等。 |
办公室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46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条例》 《规范》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监督方式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
47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条例》 《规范》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情况,运用统计报表、图片、音像等佐证材料。3月31日前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集中展示。 |
次年3月31日前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