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工作 |
1-3月计划 |
完成情况存在问题 |
下月计划 |
1 |
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标准。 |
指导县区做好城乡低保动态调整和规范管理,加强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
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将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户月人均600元调至660元。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9660元调至1047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8100元调至8910元;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11040元调至12144元。 |
已完成 |
二是以市政府办的名义印发《关于印发蚌埠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级民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边缘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4月底前,完成所有未纳入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采取集中审核审批或县乡联合审核审批的方式,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要逐一签订分散供养协议,保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日常生活有人照料、生病就医有人照护; |
已与市扶贫办进行了沟通,近期将联合开展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情况督查,对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边缘人口进行排查,对没纳入人员情况进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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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化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推广连城敬老院公办民营试点经验,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50%。 |
1.拟定提前下达的2020年度特困供养机构运维经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等养老服务相关补助经费分配方案; 2.掌握三县9个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养护中心建设进度,了解全市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情况。 3.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改革调研,对连城敬老院公办建民营试点经验进行总结。 4.督导各县区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1.安排省提前下达的民政事业(养老服务)补助资金、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支持农村敬老院提升养护能力。 存在问题:县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中心建设进度受疫情影响。目前9个县级养护中心,已完成7个,怀远县王圩特困养护院装修即将完成,五河县头铺镇八岔养护中心3月已开工建设中。截至3月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45%,其中龙子湖区52%,蚌山、高新、经开较低10%—30%,其他县区在45%左右。 |
1.结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推广连城敬老院公办建民营试点经验,拟印发在试点期间推进特困供养机构改革的通知,推动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开放。 2.继续督导三县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养护中心建设进度,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3 |
扎实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产业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
1.出台《蚌埠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市辖区12个试点社区先行先试。 2.拟定《蚌埠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管理办法》、《蚌埠市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暂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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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发《资金管理办法》和《蚌埠市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运营暂行方案》。 存在问题:1.前一段时间因疫情防控,试点工作进度受到一些影响。 2.协调财政部门,修改完善《蚌埠市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暂行办法》。 |
1.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功能,开发完成养老机构管理模块。 2.督导各县区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同时,加快试点社区各项工作。 3.计划出台《蚌埠市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暂行办法》。 4.分解特困供养机构改革、智慧养老示范社区、全科社工为老服务模式和老年人救急难机制等4项配套任务。 |
4 |
实现县(区)乡(街)村(居)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 |
组织各县区申报确定2020年度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计划。 2.拨付省提前下达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3.调度推进建设进度,支持在部分社区配备“五机两室”。 |
1.安排省民政厅提前下达的养老服务资金,支持县区推进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 存在问题:督促各县区在做好防控的基础上,尽快安排“三级中心”建设复工开工。 |
督导各县区推进县(区)乡(街)村(居)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进度。 2.督导各县区落实“三级中心“配建面积、运营方式,支持在社区服务站配备“五机两室”。 |
5 |
建成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
1.完成养老服务信息软件系统(第一期)、养老服务基础数据库等前期工作。 2.拟定《蚌埠市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运营暂行方案》等配套文件。 3.在市辖区确定12个信息平台试点社区,组织信息录入,建立社区困难老人数据库。 4.实施信息平台系统软件第二期开发,增加养老机构管理模块。 |
1.已完成12个试点社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困难老年人信息录入,建立试点社区困难老年人数据库。 存在问题:试点社区工作进度、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后续建设受到前期疫情防控影响,目前已全面复工。 |
1.指导信息平台完成指挥调度大厅、平台热线呼叫中心、智慧健康养老展示厅等的建设。2.指导信息平台完成老年人情况和需求调研报告,完善养老服务数据库。开通信息平台网站和服务热线电话。 3.组织县区民政部门、12个试点社区和养老机构围绕信息平台使用继续开展先行先试。 |
6 |
实现市、县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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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办市儿童福利机构第二届“关爱孤弃儿童”慈善晚宴。 二、贯彻省《关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 《安徽省儿童福利机构工作规程》,推进市、县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建设。 三、继续实施困境儿童叠加监护,实施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兜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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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推进市、县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按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要求,明确转型发展重点任务,市儿童福利院已完成加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牌子,着力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市儿童福利机构推进转型发展,根据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职责,以项目方式,开展困境儿童等特定对象、突发事件中人的帮助。今年疫情防控期间,为了解决护理员孩子长期封闭造成的生理、心理压力过大、儿童活动空间狭小等系列问题,社工站开展了“你、我棒棒哒”活动项目,通过网络、视频、外围保障等隔空手段,为一线护理人员、儿童有效地解决封闭过程出现的问题,收到了积极效果。同时,发挥“小姨工作室”品牌作用,通过康训、特教等“送技上门”,服务社区残疾儿童和困境残疾儿童家庭,转型以来定点帮扶7名困境儿童,为31户残疾儿童家庭提供康训、特教、心理辅导等技术支持,取得很好社会效益。 2.继续实施困境儿童叠加监护,实施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兜底保障。继续落实70名辅助监护人叠加双重保护责任,进一步抓好困境儿童学习辅导、生活指导、心理输导、思想开导、人生引导等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和发展。同时,依法保障儿童权益,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今年已为城乡1778名孤儿等困境儿童(机构集中供养153人,社会散居孤儿供养1625人)发放基本生活费325.09万元。做到了应保尽保,切实保障了城乡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需求。3.完成蚌埠市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开通。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 3.举办市儿童福利机构第二届“关爱孤弃儿童”慈善晚宴。(因疫情期间,取消活动) |
巩固“小姨工作室” 医疗、护理、康复、特教等服务品牌在全省一流水平的位次。 |
7 |
全面推广“全科社工”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 |
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对接,修改完善《关于在全市推行“全科社工”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的意见》和《蚌埠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
市委政法委修改稿已于3月底反馈我局,目前已完成对修改内容研究核对工作,并对文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存在问题:与之配套的《蚌埠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由于政法委修改的内容较多,部分内容与我局制定文件的实质内容不一致,需要进一步沟通协调。 |
一是将修改稿反馈市委政法委,待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审核印发;二是指导各县区制定试点方案、遴选试点社区。 |
8 |
启用民政园 |
室内装饰、室外配套施工,智能化工程招标;选择养老公寓运营团队和运营模式。 |
室内装饰、室外配套正在按计划施工;智能化工程已递交市招标局,因疫情发生以来招标局积压招标项目较多,此招标项目还在等待过程中;因疫情原因,选择养老公寓运营团队工作有所滞后,近期正在抓紧开展。 |
室内装饰、室外配套、智能化工程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