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完成情况:
1、全市已建成县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9家、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8家、乡镇养老服务中心56家,社区养老服务站186家、村级养老服务站292家,已100%完成2020年度目标任务。
2、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城市社区三级中心覆盖率达到100%,较好的满足全市老年人就近就便接受养老服务的需求;
3、继续巩固“三级中心”建设成果。
12月计划:
月度工作计划 巩固“三级中心”建设成果。
12月完成情况:
1.注重规划,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规划刚性约束。2020年,出台《关于建立蚌埠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的通知》,将社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明确到每百户不少于25平方米;
2.加强建设,立足打造“城市10-15分钟、农村15-20分钟”养老服务圈,市政府出台《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于2018年起实施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11月已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
3.提高质量,制定《蚌埠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及服务规范(试行)》(蚌民[2020]132号)、《蚌埠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考核评估办法(试行)》(蚌民[2020]133号)等政策制度,并通过第三方机构对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开展评估。至2020年11月底,全市已建成9个县(区)级、18个街道级、168个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已达到100%,能较好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接受养老服务的需求;
4.在已全面完成2020年度"三级中心“任务基础上,继续巩固“三级中心”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