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蚌埠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蚌埠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内重要和跨市县区界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有关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蚌埠市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一致。
纳入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7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蚌埠市民政局本级 |
2 |
蚌埠市社会福利院 |
3 |
蚌埠市救助管理站 |
4 |
蚌埠市殡葬管理所 |
5 |
蚌埠市殡仪馆 |
6 |
蚌埠市平山公墓管理所 |
7 |
蚌埠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
第二部分 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0,110.2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0,110.2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82.23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一是退役安置经费收入和支出减少;二是民政管理事务经费收入和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9,064.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42.49万元,占86.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822万元,占1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9,94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1.63万元,占15.6%;项目支出25,287.07万元,占84.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692.6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5,692.6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651.3万元,下降18.0%,主要原因:一是退役安置经费收入和支出减少;二是民政管理事务经费收入和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43.8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5.2%。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811.87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一是退役安置经费减少;二是民政管理事务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62.8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4.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471.39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一是退役安置经费减少;二是民政管理事务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62.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02.28万元,占98.4%;卫生健康(类)支出131.72万元,占0.6%;住房保障(类)支出204.17万元,占0.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4.66万元,占0.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880.13万元,支出决算为22,16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拨款;二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698.58万元,占16.7%;项目支出18464.27万元,占83.3%。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5.67万元,支出决算为82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工资和奖金调标等因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采购事项未完成。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647.5万元,支出决算为60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资金调减后经国库下拨市辖各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9.08万元,支出决算为43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组织收入数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4.7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77.05万元,支出决算为36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5.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划转。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67万元,支出决算为2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为退休人员。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2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加34.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7.92万元,支出决算为17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相关经费划转其他职能部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242.78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相关经费划转其他职能部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83.87万元,支出决算为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相关经费划转其他职能部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9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加34.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加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2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加2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4,539.11万元,支出决算为4,31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组织收入数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471.04万元,支出决算为94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加1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55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90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加46.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价格补贴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4.99万元,支出决算为89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加1.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价格补贴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4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加9.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价格补贴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0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加19.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加2.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03万元,支出决算为3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自然减员。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9.51万元,支出决算为6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划转。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6.78万元,支出决算为3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划转。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相关经费划转其他职能部门。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9.36万元,支出决算为20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在职人数缴费数变化而支出。
32.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相关经费划转其他职能部门。
33.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50万元,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相关经费划转其他职能部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9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14.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84.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398.65万元,本年支出3,398.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38.04万元,支出决算为3,36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50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加37.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蚌埠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95万元,比2018年减少543.63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相关经费划转其他职能部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蚌埠市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蚌埠市民政局共有车辆4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44个项目,涉及资金15,404.2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整体效果良好,基本实现了年度目标,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蚌埠市民政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平山公墓管理、建设及维护费用项目”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平山公墓管理、建设及维护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平山公墓管理、建设及维护费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43.08万元,执行数为598.13万元,完成预算的63.4%。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圆满完成2019年全年祭祀高峰期群众接待工作,搞好墓区环境卫生保洁、墓区绿化美化等工作,为群众提供安全文明的祭祀场所。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来源不足造成预算未充分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墓区环境,满足社会各界人士对丧葬消费的需求,增加公墓销售收入。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平山公墓管理、建设及维护费用 |
|||||||||||
主管部门 |
蚌埠市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蚌埠市平山公墓管理所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预算数(B) |
全年执行数(C) |
分值 |
执行率(C/B)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916 |
943.08 |
598.13 |
10 |
63.4% |
7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916 |
916 |
572.26 |
- |
|
- |
||||||
其他资金 |
|
27.08 |
25.87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
||||||||||
目标1:重点做好全年几个祭祀高峰期(春节、清明、中元、寒衣、冬至等传统节日)的群众接待工作。 |
目标1完成情况:圆满完成2019年全年祭祀高峰期群众接待工作。 |
|||||||||||
存在的问题:资金来源不足造成预算未充分执行。 |
整改的措施与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墓区环境,满足社会各界人士对丧葬消费的需求,增加公墓销售收入。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 |
评价得分说明 |
||||
产 |
数量指标 |
1、清明接待扫墓群众 |
3 |
80万人次 |
96万人次 |
3 |
超额 |
|||||
2、节地生态葬 |
3 |
20个 |
34个 |
3 |
超额 |
|||||||
3、提供安葬服务 |
2 |
约1000次 |
957次 |
2 |
持平 |
|||||||
质量指标 |
1、新购石材合格率 |
5 |
100% |
100% |
5 |
持平 |
||||||
2、墓穴施工合格率 |
5 |
100% |
100% |
5 |
持平 |
|||||||
3、服务质量投诉率 |
5 |
0% |
0% |
5 |
持平 |
|||||||
时效指标 |
1、石材加工完成时限 |
5 |
1月之内 |
1月 |
5 |
持平 |
||||||
2、墓穴维修 |
5 |
限时 |
及时 |
5 |
持平 |
|||||||
成本指标 |
1、通过政府采购石材 |
8 |
约40万元 |
0 |
8 |
超额 |
||||||
2、通过政府采购保安、卫生保洁服务 |
7 |
约50万元 |
38.6万元 |
7 |
超额 |
|||||||
|
|
|
|
|
|
|||||||
效 |
经济效益 |
1、出售墓穴收入 |
20 |
1500万元左右 |
1511.6万元 |
20 |
超额 |
|||||
|
|
|
|
|
|
|||||||
社会效益 |
1、清明期间安全事故 |
2 |
无事故 |
无事故 |
2 |
持平 |
||||||
2、殡葬改革宣传措施 |
1 |
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栏、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 |
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栏、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 |
1 |
持平 |
|||||||
3、便民服务措施 |
1 |
增添灭火器、消防水桶等消防设备,设置便民服务台(配有扫帚、轮椅、针、线、药、伞等常用物品)、鲜花兑换处等服务网点 |
增添灭火器、消防水桶等消防设备,设置便民服务台(配有扫帚、轮椅、针、线、药、伞等常用物品)、鲜花兑换处等服务网点 |
1 |
持平 |
|||||||
生态效益 |
1、增加绿化覆盖率 |
1 |
15% |
16% |
1 |
超额 |
||||||
2、墓区烧纸放炮 |
1 |
尽量减少 |
基本消失 |
1 |
超额 |
|||||||
3、墓区环境卫生 |
1 |
干净整洁 |
干净整洁 |
1 |
持平 |
|||||||
4、节地生态葬 |
1 |
积极推广 |
积极推广 |
1 |
持平 |
|||||||
可持续影响 |
1、殡葬改革力度 |
1 |
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殡葬改革新风 |
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殡葬改革新风 |
1 |
持平 |
||||||
2、文明祭祀 |
1 |
群众文明祭祀、鲜花祭祀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
群众文明祭祀、鲜花祭祀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
1 |
持平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丧户对墓区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
10 |
>=90% |
96% |
10 |
超额 |
|||||
|
|
|
|
|
|
|||||||
|
|
|
|
|
|
|||||||
总分 |
100 |
|
|
97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