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单位职责,把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截止12月5日在“中国·蚌埠”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234条;办结依申请公开1件。蚌埠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访问量13余万人次。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设立局宣传文化信息中心,专职人员负责全市民政系统信息发布工作。局长办公会不定期听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情况的汇报,局分管领导多次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和要求;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区、局属各单位信息员负责信息的送审、报送。
二是严格规章制度。我局认真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审查制度、公开指南等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要求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截止目前,我局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公开信息,一是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二是本局门户网站;三是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四是局政务公告栏等。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及主要内容。从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5日,“中国·蚌埠”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234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15条,机构领导信息8条,机构设置信息29条,行政执法信息64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务预决算信息13条,招标采购信息11条,新闻发布会信息9条,社会救助信息226条,养老服务信息83条,优抚安置信息61条,社会组织信息170条,社会管理信息64条,公益慈善信息23条,工作动态和其他信息456条。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1.电子政务网站。主要有“中国蚌埠”政务信息公开网、市民政局门户网站。
2.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3.12349热线电话。可查询涉及民政类民生保障的政策法规及业务信息。
4.利用广播、报纸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5日,接到1件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及时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5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个别科室、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主动性不强。
(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个别科室单位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的原则,及时报送信息。
(三)公开信息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个别科室单位存在信息格式不规范,公开信息与栏目名称不能“对号入座”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明确责任。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各县、区政府和部门(单位)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将加大考核力度,完善督查通报机制,对未能完成公开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积极稳妥地开展依申请公开,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三是注意严格保密。要进一步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杜绝国家秘密信息的上传。
本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5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蚌埠市民政局宣传文化信息中心联系(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88号;邮编:233000;电话:0552-3715087;电子邮箱:bbmzjxczx@163.com)。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