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030280/201703-00029 |
信息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17-03-31 |
文 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生效时间: |
2017-03-31 01:00:00.0 |
废止时间: |
有效 |
名 称: |
市科技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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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30280/201703-00029 |
信息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17-03-31 |
名 称: |
市科技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有效性: |
有效 |
生效时间: |
2017-03-31 01:00:00.0 |
废止时间: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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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31 09:19 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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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全文由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蚌埠科技工作网”下载(sti.bengbu.gov.cn/)。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市科技局监察室联系(地址:市胜利中路89号,邮编:233000,电话:2050447,电子邮箱:jcs2050447@163.com)。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蚌埠市科技信息网站建设、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根据《条例》规定,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公开信息的查询,可以通过“蚌埠科技工作网”下载填写《蚌埠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书面(信函、传真)或互联网向蚌埠市科技局申请查阅。
1、2016年,我局共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398条。
2、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设立本地科技、国内科技、国外科技、数据库资源、政策法规、公告通知、公众参与、统计信息和其他应公开信息等专栏供外界了解科技工作。
3、我局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蚌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蚌埠市科技局“蚌埠科技工作网”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要求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设立了意见箱。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受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载体、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狠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1、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3、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健全完善门户网站内容,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扩大社会覆盖面,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继续推行重大事项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