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便于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联络,保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顺利开展,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同志、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工作人员信息进行备案,并编制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系统通讯录,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报送时间:2020年8月28日下午下班前。
二、报送内容: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信息(具体详见信息备案表)。
三、报送要求:市政府部门、各有关单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同志1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同志1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同志1名。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同志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至少1名。
各单位于8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告和信息备案表电子版盖章后通过OA办公系统报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区政府办负责汇总辖区乡镇街道信息备案表统一报市政务公开办。
联系人: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曹畅,联系电话:3123052。
附件:1.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信息备案表
2.报送单位名单
2020年8月18日
附件1
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信息备案表
单位 |
工作性质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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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 负责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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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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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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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报送单位名单
一、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市高新区、市经开区。
二、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公共资源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政府信访局、市扶贫办、市数据资源局、市机关管理中心、市重点工程中心、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供销社、市残联、市税务局、市气象局、蚌埠海关、市烟草专卖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蚌埠监管分局、市卫监支队。
三、公共企事业单位
市疾控中心、蚌埠供电公司、蚌埠新奥燃气公司、蚌埠中环水务公司、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蚌埠一中、蚌埠二中、蚌埠三中、市公交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