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要求,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方案:
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领导组织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郭政新 余汉峰
副组长: 王志强 冯燕娴 吴 寅 张 旭 张倩茹 叶纯影
成 员: 竟雪莹 王胜利 王 飞 李 甲 唐 侠 邱 菊
刘 敏 张晓春 叶成刚 钱杰娜 黄新年 李 艇 张 进
领导小组下设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旭副院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应急办。
(二)医疗救治专家组
组 长:张 旭
副组长:竟雪莹
组 员:王胜利 孙向东 钱朝霞 秦永明 李 甲 金 强
张耀纲
二、医院各部门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全面指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研究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部署及督促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二)成员科室职责
1、应急办:负责防控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演练,组织有关专家研判并提出防控策略建议;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汇总、报告相关信息等。
2、医务科:负责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疗、转运等技术方案;诊负责组建救治队伍,组织开展诊疗培训和医疗救治工作。
3、防保科:负责开展常规疫情、流感病例的监测、报告,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4、护理部:负责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医疗救治中护理人员的调配,负责组织护理人员开展救治及知识培训。
5、财务科:负责协调防控应对及应急准备工作中资金安排和保障。
6、办公室:负责做好公文处理、领导小组会议安排,保证院内通讯工具畅通等。
7、宣传科:负责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中先进事迹的报道,配合做好防病知识宣传。
8、感染管理科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医院内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9、药学部职责:负责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治疗用及消杀用药品的储备供应;参与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
10、设备科职责:负责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所需设备物品及防护用品的储备及供应。
11、后勤保障部职责: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所需后勤物资的供给及救治期间的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
12、保卫科职责:负责维护全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对划定隔离区时,保卫科及时提供人员进行安保,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三)救治专家组职责
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预判,提出防控策略和措施建议;对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防控救治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评估和改进意见。
三、病例的发现及处置
(一)病例定义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诊疗指南。
2、疑似聚集性病例是指两周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一个社区等)发现1例确诊病例,并同时发现1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在上述条件下,发现2例确诊病例的,且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判定为聚集性病例。
(二)预检分诊
1、预检分诊处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设在门诊大厅入口处,中午及夜间设在急诊入口处,负责对发热病人预检分诊。
2、预检分诊人员对体温异常、近一周内无流行病学史的就诊人员或有明显诱因的发热病人指导其进行门诊常规就诊。
3、预检分诊人员对无明显诱因的发热病人伴流行病学史的病例发放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其前往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就诊。
(三)发现、报告与处置流程
1、首诊医生对就诊的发热病例,要询问其发病前两周内有无武汉市旅行史、或武汉市相关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直接或间接接触史,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要立即报预防保健科(节假日报告总值班)。
2、防保科接报告后立即上报分管院长及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热门诊的患者就地进行隔离诊疗,非发热门诊的患者转至感染性疾病科门诊隔离病房进行诊疗,同时,检验科人员立即采集其血标本,放射科给予胸片检查,护士采集三份上、下呼吸道标本,对有流行病学史的流感样病例或疑似病例,无需等待快检结果,给予对症支持治疗,参与隔离救治的医护人员由医务科、护理部10分钟内落实到位。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责任科室处于紧急待命状态,保证通讯工具通畅。
3、医务科组织院专家组10分钟(非工作时间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会诊,会诊地点可设在肠道门诊或临时指定会议室(具体视情况而定)。
4、院专家组根据患者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作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疑似诊断,提出救治和防控意见。医务科负责将专家意见汇总形成专家共识,立即反馈给治疗组具体落实,同时将专家意见以电子和文字版报告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
5、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将相关信息收集、分析、汇总后报分管院长及院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经领导同意后再向卫健委及区、市疾控中心报告。
6、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对于可以转至定点医院治疗的病例由医务科负责落实专用车辆对该病例连同相关救治医疗文件一同转诊。对于市卫健委要求就地隔离治疗的病例,治疗方案参照各诊疗指南,院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各责任科室各司其职,配合做好相关防治工作。
7、加强应急值守,非正常工作时间,院行政总值班承担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职责,院医疗总值班承担医务科职责,护理总值班承担护理部职责,并在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医务科、护理部指导下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8、观察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至少间隔1天),方可排除。
四、病例的采样与送检
(一)当首诊医生怀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感染时,应当尽早采集其急性期血标本、三份上、下呼吸道标本,给予摄片检查等。
(二)区疾控中心落实专人负责将采集的标本运送至市疾控中心实验室。
(三)标本采集、运送、存储和检测暂按二类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原卫生部令第45号)等生物安全相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管理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防保科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不明原因肺炎”选择相应类别,并且在备注栏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对病例分类进行订正。
六、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
参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院感防控技术指南执行,落实病人隔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和医务人员防护等措施。
七、保障措施
(一)物质保障
药学部、设备科、后勤保障部要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防护用品、救治设备、治疗药品等物资保障。
(二)技术保障
救治专家组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应急办、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对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相关技术培训。
(三)人员保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正常畅通。启动预案后,各部门各司其职,接到通知后迅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