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字〔2020〕4号
关于印发《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蚌埠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卫生健康委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要求和市卫生健康委《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我院制定了《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执行,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附件: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热患者接诊流程
2020年1月23日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印发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工作目标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维护社会的稳定,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等。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密切协作、协调有序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在院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协作,积极开展防控工作。
2、预防为主、积极准备、依法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工作,积极组织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各项准备工作和防控措施。
3、科学应对、提高能力、快速反应
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检验试剂、消毒药剂等物资储备,强化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通讯渠道畅通,做到反应快捷、行动迅速、措施果断。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面指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成立诊疗专家组和护理专家组,负责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疗,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医院各部门职责
1、应急办:负责防控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演练,组织有关专家研判并提出防控策略建议;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汇总、报告相关信息等。
2、医务科:负责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疗、转运等技术方案;负责组建救治队伍,组织开展诊疗培训和医疗救治工作。
3、防保科:负责开展常规疫情、流感病例的监测、报告,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4、护理部:负责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医疗救治中护理人员的调配,负责组织护理人员开展救治及知识培训。
5、财务科:负责协调防控应对及应急准备工作中资金安排和保障。
6、办公室:负责做好公文处理、领导小组会议安排,保证院内通讯工具畅通等。
7、宣传科:负责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中先进事迹的报道,配合做好防病知识宣传。
8、感染管理科:负责医院内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9、药学部:负责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治疗用及消杀用药品的储备供应;参与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
10、设备科:负责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所需设备物品及防护用品的储备及供应。
11、后勤保障部:负责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所需后勤物资的供给及救治期间的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
12、保卫科:负责维护全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对划定隔离区时,及时提供人员进行安保,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三、病例的发现及处置
(一)病例定义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诊疗指南》。
(二)预检分诊
1、预检分诊处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设在门诊大厅入口处,中午及夜间设在急诊入口处,负责对发热病人预检分诊。
2、预检分诊人员对无明显诱因的发热、咳嗽的病人发放一次性口罩,并指引其前往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就诊。
(三)发现、报告与处置流程
1、首诊医生对就诊的发热、咳嗽患者,要询问其发病前两周内有无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经血液及影像学检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要立即报应急办(2052519)、医务科、院感科(节假日报告总值班2053939)。
2、应急办接报告后立即上报分管院长及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责任科室处于紧急待命状态,保证通讯工具通畅。医务科组织院专家组10分钟(非工作时间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会诊。院专家组根据患者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作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疑似诊断。医务科负责将专家意见汇总形成专家共识报告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
3、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将相关信息收集、分析、汇总后报分管院长及院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经领导同意后再向市卫健委及区、市疾控中心报告。
4、按照市卫健委要求,由医务科负责落实专用车辆对该病例连同相关救治医疗文件一同转诊至蚌医一附院或市传染病医院继续诊治。
5、加强应急值守,非正常工作时间,院行政总值班承担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职责,院医疗总值班承担医务科职责,护理总值班承担护理部职责,并在院防控工作办公室(应急办)、医务科、护理部指导下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四、病例的采样与送检
(一)当首诊医生怀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感染时,应当尽早采集其急性期血标本,给予摄片检查,必要时采集呼吸道标本。
(二)区疾控中心落实专人负责将采集的标本运送至市疾控中心实验室。
(三)标本采集、运送、存储和检测暂按二类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原卫生部令第45号)等生物安全相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管理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防保科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对病例分类进行订正。
六、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
参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院感防控技术指南执行,落实病人隔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和医务人员防护等措施。
七、保障措施
(一)物质保障
药学部、设备科、后勤保障部要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防护用品、救治设备、治疗药品等物资保障。
(二)技术保障
救治专家组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应急办、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对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相关技术培训。
(三)人员保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正常畅通。启动预案后,各部门各司其职,接到通知后迅速到位。